“315”消费者权益日,邛崃志愿者与你同行!

发表时间:2022-03-16 09:30 来源:

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改善我市消费环境,促进消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助力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315日,邛崃市积极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消费者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消费。

青年志愿者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可持续消费,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315日上午,共青团邛崃市委、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邛崃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同开展“共促消费公平——202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志愿服务活动。

青年志愿者们在瑞云欣广场、瑞云水务两个宣传点,通过设置消费维权宣传展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消费者宣传展示了消保维权法律法规、消费知识、典型案例、假冒伪劣产品鉴定方法、节约用水、反邪教宣传等内容,近距离、面对面解答受理消费者咨询及投诉。

临邛街道志愿者

为进一步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临邛街道北鹭社区携手共建单位邛崃市市场监管局、瑞云水务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居民群众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介绍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引导辖区居民合法消费、明白消费、文明消费,为营造安全健康、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文君街道志愿者

为防范金融诈骗,提高社区老年人规避风险的意识,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邛崃市民政局、邛崃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合文君街道办在社区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讲座”。

活动中,志愿者通过播放由实际案例制作成的漫画小视频,形象生动地揭露了电信诈骗、电子银行诈骗、自助设备诈骗等常见诈骗形式,分析受骗原因,详细介绍了防诈骗的常用技巧,并提醒广大群众如遇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微信或不明链接,要仔细甄别,不向他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和银行卡等信息,不经确认不向他人汇款、转账,坚决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一旦遇到或发现电信网络诈骗要及时报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告诫居民要谨慎辨别理财产品,远离高利贷和非法集资,树立正确的家庭理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