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旨在深入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意见》中提到今年来一些危害未成年成长的新变种,如“网红儿童”牟利、“儿童邪典”等内容,需要各类主体重视,加强研判,消除危害。
在新时代,让未成年人完全“脱网”并不现实。有一部分人,在保护未成年人时采用“一刀切”做法,试图把未成年人与网络彻底隔绝,但往往收效甚微。因为从2000年后,这几代未成年人,伴随着互联网成长起来,尤其近十年,他们更是见证了网络百花齐放式的发展。网络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与生俱来的生活方式,早已融入了他们有血液。在他们的世界里,没有网络的世界是无法适应的。而且,未来属于数字化时代,不拥抱网络,就失去了拥抱世界和未来的机会。
既然完全隔离不现实,在网络新时代,我们就需要打出一套“组合拳”,共同发力,形成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防护网”。
一方面,家长要正确引导。家长们要珍惜孩子们可贵的好奇心,在用网方面要循循善诱,而不是畏之如虎,要教他们辨明好坏是非,教他们加强网络素养。同时,家长在网上“晒娃”当适可而止,切不可成为“啃小族”,将孩子培养成“网红儿童”进行牟利,如此消费孩子,会过早扭曲他们的“三观”。
另一方面,企业要有“护苗”的自觉。孩子是国家的未来,也是互联网的未来。互联网企业要把眼光放长远,要尊重成长规律,让孩子自然成长,切不可为一己私利不管不顾孩子的身心健康,把有毒有害的网络产品推送给孩子,那是典型的涸泽而渔,既无社会责任感,更无公德心。
最后,法律法规要做最后的兜底保障。对未成年人的危害行为,家长不管,法律会管,企业不管,法律也会及时介入。法律法规要扛起新网络时代的使命和担当,要紧跟形势,研究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新毒瘤,进一步完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让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无空子可钻,无处可逃。
齐发力打造一方网络净土,未成睥人才能自由呼吸、健康生活、茁壮成长。(清平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