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发出《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全国征选见义勇为英模候选人事迹。(10月27日 新华社)
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自1988年中宣部和公安部联合发起至今,不知不觉已经走过了30个春秋。30年来,已经成功举办13届评选表彰大会。如果说最早的几届评选表彰活动的举办是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学习英雄,崇尚英雄”的良好氛围的话,那么坚守30年、举办13届的铿锵步伐,给我们带来的感触已不再是营造浓郁氛围那么简单。
劲吹见义勇为之风,既要让流血流汗的英雄享有受人尊敬的崇高地位,有要激励更多人弘扬见义勇为美德,让见义勇为的精神深深植入每个人的心中。从一开始的纯粹性的精神表彰,到后来的夯实物质奖励、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各地出台《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一届届的表彰与宣传,让见义勇为善举成为引领示范性强、群众认可度高的生活“规律”。
当前,宣传和学习见义勇为精神系列活动,是家喻户晓的一盘“家常菜”,已经成为了新时代中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一环。就拿中国文明网每周推出“一周暖新闻盘点”版块来说,每周“新鲜出炉”的热点暖新闻评议,剪辑的短视频、抓拍的勇为照片,这些正能量的暖新闻正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见义勇为的点滴流露。
生命大于一切,今天,我们要怎样见义勇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见义勇为”的注解日趋完善和成熟。表彰勇为先进、授予荣誉称号,是对勇为者的大力认可和肯定,但这并不是要鼓励不计后果的盲目“勇为”,而是要提倡一种更加理性、更加人性化的勇为观。新时代一如既往的弘扬勇为精神,要让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见义勇为深意,明白珍惜生命和见义勇为并不矛盾,加强对见义勇为者的权益保护,让“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榜样力量转化为亿万群众的生动实践。
让“见义勇为”蔚然成风,这是时代发展的一种社会共识,希望随着社会化建设进程的沉稳发展,见义勇为不是充满争议的“选择题”,而成为人人发自内心的理性善举。